南教体[2016]46号
关于印发《南昌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县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学校:
现印发《关于南昌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给你们,请按照评估标准认真进行自查自评,扎实做好整改落实,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做好申报全省第二批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工作。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3月31日
南昌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推进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制度化、规范化,树立全县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根据《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5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金金
副组长:范海权、石林根、杜海云、刘文华
成 员:李小华、丁小省、肖守春、涂彦、李华文、姜鹏庚、张海珍、张遂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由范海权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活动范围
创建活动范围为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三、活动内容
1.完善学校组织机构。各学校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重要议事日程,有领导小组、人员分工、工作职责。
2.加强制度条件保障。各学校要根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措施,有实施方案、学习制度、考核办法、监督措施、师德师风台账、经费保障。
3.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各学校要多渠道、分层次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一是有教师学习笔记。加强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江西省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督测评办法》《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江西省委教育纪工委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红包”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有关师德规范和规定。二是有师德师风宣传专栏。在校园文化墙、宣传栏等醒目处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规定、师德师风监督电话及信箱等相关内容的宣传。三是有师德师风活动记录。每学年末(6月)进行教师师德考核,考核教师一学年内师德表现,并将考核结果载入教师档案,上传江西教师网中小学(幼儿园)师德考核系统。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一次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师德师风民主监督会议,并整改到位。
4.注重师德师风工作成效。学校教职工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能自觉践行职业道德规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强化学校日常管理,美化校园环境,丰富校园文化内容,加强家长、学校、教师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努力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营造学校重视师德、教师为人师表、学生尊重教师、家长配合学校的良好师德育人氛围。
四、活动步骤
1.宣传教育(2016年4月上旬)。各学校要通过集中学习教育等活动形式,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系列师德规范性文件,认真查找本校和教师自身存在的不足,并针对“有偿家教、私自办班、体罚学生”等突出师德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牢固树立依法执教意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2.自评申报(2016年4月中旬)。各中小学校按照《南昌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自查评分表》(见附件),认真组织自评和整改。4月15日前将《南昌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自查评分表》(一式二份,见附件)、学校创建工作自评材料(2000字左右,加盖学校公章)纸质稿报送县教体局人事科,电子稿发送至邮箱:rsk20010@126.com,联系电话:85714049。同时将学校有关制度文件,师德教育活动资料及图片,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后一并报送。
3.复审推荐(2016年4月下旬)。县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领导小组根据各学校自评申报评分表,按照评分办法采取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及查看有关文件、资料的形式,确定得分及等级,再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
4.结果运用(2016年5月)。一是根据创建活动结果,择优授予“南昌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南昌县中小学师德师风达标学校”荣誉称号。二是被授予“南昌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的单位作为“江西省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推荐单位。三是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结果与全县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挂钩,被授予县级师德师风“示范学校”、“达标学校”的单位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比例为20%、18%;被授予县级师德师风“示范学校”、“达标学校”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比例为15%、13%;师德师风不达标的单位,师德师风优秀人员比例控制在16%至18%之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比例控制在10%至13%之间。四是将开展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情况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和校长年度绩效考核、任期考核重要内容。五是在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中,在同等条件下,向师德师风示范学校的教师倾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开展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是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有关工作落实到具体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周密部署,广泛动员,确保每名教师都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推动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2.常抓不懈,务求实效。各单位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 在对照标准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逐步整改到位,该补充的补充,该完善的完善。重在建章立制,形成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从师德建设的具体事情抓起,从解决师德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手,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广泛宣传,传递正能。各学校要通过板报、广播、电视、QQ群、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多种手段多条渠道大力宣传本单位涌现出来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师德,为师德建设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南昌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自查评分表
附件:
南昌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自查评分表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 指标 | 分值 | 标准 | 评分办法 | 得分 |
一、组织领导 (40分) | 1.组织领导 | 10 |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指定一名校领导分管。 | 查阅会议记录和学校领导分工文件 | |
2.机构建设 | 10 | 学校设有负责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 | 查阅会议记录和学校决议性文件 | | |
3.职能发挥 | 10 | 师德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专门研究一次。 | 查阅会议记录和学校行事历 | | |
4.部门协同 | 10 |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职责明确,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协调统一。 | 查阅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计划和工作总结 | | |
二、制度保障和条件保障 (80分) | 5.长效机制 | 10 | 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方案和实施举措。 | 查阅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及具体实施举措 | |
6.师德师风学习教育制度 | 10 | 完善师德师风学习教育制度,将师德师风学习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并进行考核。 | 查阅学校师德师风学习教育制度和考核结果。 | | |
7.师德师风考评制度 | 15 | 根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细则和考评方案。 | 查阅学校考评细则和考评方案。 | | |
8.奖惩制度 | 10 | 制定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或细则、教师师德师风表彰或奖励办法。 | 查阅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奖惩办法或细则 | | |
9.民主监督制度 | 10 | 制定健全有效的民主监督制度。 | 查阅学校相关民主监督制度 | | |
10.台账建立和管理制度 | 15 |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台账和整改台账记录及时、客观准确、管理规范、整改到位。 | 查阅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台账和整改台账 | | |
11.经费保障 | 10 |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有专项经费,并纳入学校预算。 | 查阅财务账目及专项经费的去向 | | |
三、师德师风建设(90分) | 12.师德师风学习教育 | 10 | 坚持融师德学习教育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经常开展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江西省教育系统“红包”治理“十不准”》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 查阅培训日程安排、教师学习考勤表、会议记录、教师学习笔记等相关资料 | |
13.师德师风宣传工作 | 15 | 学校校园文化墙、宣传栏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规定、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江西省教育系统“红包”治理“十不准”等相关内容的宣传,设有师德师风监督电话、信箱,并在县级以上媒体有相关宣传报道。 | 查阅相关资料、图片,校园实地考察。 | | |
三、师德师风建设(90分) | 14.师德师风年度考核 | 15 | 根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及本校考评方案和考核细则,每学年末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载入教师档案,上传江西教师教育网中小学(幼儿园)师德考核系统。 | 查阅近三年学校师德考核记录、考核结果、教师档案和师德考核系统等 | |
15.师德师风行为奖惩 | 15 | 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或细则、有偿补课管理制度、师德师风奖励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 查阅学校违反师德处理结果和师德先进的表彰情况,召开教师座谈会 | | |
16.师德师风建设活动 | 15 | 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主题活动),并富有成效。 | 查阅相关师德活动方案、总结、图片资料,召开教师座谈会 | | |
17.民主监督 | 10 | 主动听取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 查阅相关资料、工作记录和图片。 | | |
18.工作检查总结 | 10 | 定期对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监督,及时总结并整改。 | 查阅相关资料和工作记录 | | |
四、工作成效 (90分) | 19.自觉遵纪守法 | 10 | 教职工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 问卷调查、县级教育局结论 | |
20.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 10 | 学校领导班子团结,组织立场坚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 问卷调查、走访调查 | | |
21.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 25 | 教职工熟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 江西省教育系统“红包”治理“十不准”》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并能自觉践行。 | 问卷调查、走访调查、县级教育局结论 | | |
22.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 15 | 对照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指标体系,注重考察学生的品德发展、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 | 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学生及教师 | | |
23.学生对学校师德师风情况的评价 | 10 | 以“满意率×该指标分值”作为该项指标得分。 | 问卷调查或走访调查 | | |
24.家长对学校师德师风情况的评价 | 10 | 以“满意率×该指标分值”作为该项指标得分。 | 问卷调查或走访调查 | | |
25.教师对学校师德师风情况的评价 | 10 | 以“满意率×该指标分值”作为该项指标得分。 | 问卷调查或走访调查 | | |
其他加分 | | 总分 | |
评分说明
一、“创建标准”分为组织领导、制度保障和条件保障、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工作成效四个项目。满分为300分,其中组织领导40分,制度保障80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90分,工作成效90分。
二、各项目指标按照标准客观评分,评分后四舍五入取整作为该项目指标得分。
三、有下列情况出现,可在300分之外附加相应分数(同一单位或个人被多级部门评为先进的,按最高级别计分):
1.近三年被评为文明单位或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国家级8分、省部级6分、地市级4分、县区级2分;
2.近三年在上级的会议上交流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经验:国家级8分、省部级6分、地市级4分、县区级2分;
3.近三年学校有教师被评为“师德标兵”,按被评人数每人加分:国家级8分、省部级6分、地市级4分、县区级2分;
4.师德建设专题研究成果在报刊发表、获奖或被采用(按最高级别计一次):国家级8分、省部级6分、地市级4分、县区级2分。
四、评分等级:
优秀:总分270分及以上;良好:总分240-269分;合格:总分180-239分;不合格:总分180分以下(以上分数均包含附加加分)。自评等级为优秀的学校,才能申报“省级师德师风示范学校”。
南教体[2016]46号
关于印发《南昌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县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学校:
现印发《关于南昌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给你们,请按照评估标准认真进行自查自评,扎实做好整改落实,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做好申报全省第二批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工作。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3月31日
南昌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推进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制度化、规范化,树立全县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根据《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5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金金
副组长:范海权、石林根、杜海云、刘文华
成 员:李小华、丁小省、肖守春、涂彦、李华文、姜鹏庚、张海珍、张遂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由范海权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活动范围
创建活动范围为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三、活动内容
1.完善学校组织机构。各学校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重要议事日程,有领导小组、人员分工、工作职责。
2.加强制度条件保障。各学校要根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措施,有实施方案、学习制度、考核办法、监督措施、师德师风台账、经费保障。
3.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各学校要多渠道、分层次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一是有教师学习笔记。加强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江西省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督测评办法》《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江西省委教育纪工委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红包”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有关师德规范和规定。二是有师德师风宣传专栏。在校园文化墙、宣传栏等醒目处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规定、师德师风监督电话及信箱等相关内容的宣传。三是有师德师风活动记录。每学年末(6月)进行教师师德考核,考核教师一学年内师德表现,并将考核结果载入教师档案,上传江西教师网中小学(幼儿园)师德考核系统。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一次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师德师风民主监督会议,并整改到位。
4.注重师德师风工作成效。学校教职工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能自觉践行职业道德规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强化学校日常管理,美化校园环境,丰富校园文化内容,加强家长、学校、教师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努力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营造学校重视师德、教师为人师表、学生尊重教师、家长配合学校的良好师德育人氛围。
四、活动步骤
1.宣传教育(2016年4月上旬)。各学校要通过集中学习教育等活动形式,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系列师德规范性文件,认真查找本校和教师自身存在的不足,并针对“有偿家教、私自办班、体罚学生”等突出师德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牢固树立依法执教意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2.自评申报(2016年4月中旬)。各中小学校按照《南昌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自查评分表》(见附件),认真组织自评和整改。4月15日前将《南昌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自查评分表》(一式二份,见附件)、学校创建工作自评材料(2000字左右,加盖学校公章)纸质稿报送县教体局人事科,电子稿发送至邮箱:rsk20010@126.com,联系电话:85714049。同时将学校有关制度文件,师德教育活动资料及图片,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后一并报送。
3.复审推荐(2016年4月下旬)。县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领导小组根据各学校自评申报评分表,按照评分办法采取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及查看有关文件、资料的形式,确定得分及等级,再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
4.结果运用(2016年5月)。一是根据创建活动结果,择优授予“南昌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南昌县中小学师德师风达标学校”荣誉称号。二是被授予“南昌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的单位作为“江西省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推荐单位。三是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结果与全县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挂钩,被授予县级师德师风“示范学校”、“达标学校”的单位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比例为20%、18%;被授予县级师德师风“示范学校”、“达标学校”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比例为15%、13%;师德师风不达标的单位,师德师风优秀人员比例控制在16%至18%之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比例控制在10%至13%之间。四是将开展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情况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和校长年度绩效考核、任期考核重要内容。五是在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中,在同等条件下,向师德师风示范学校的教师倾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开展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是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有关工作落实到具体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周密部署,广泛动员,确保每名教师都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推动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2.常抓不懈,务求实效。各单位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 在对照标准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逐步整改到位,该补充的补充,该完善的完善。重在建章立制,形成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从师德建设的具体事情抓起,从解决师德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手,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广泛宣传,传递正能。各学校要通过板报、广播、电视、QQ群、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多种手段多条渠道大力宣传本单位涌现出来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师德,为师德建设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南昌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自查评分表
附件:
南昌县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自查评分表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 指标 | 分值 | 标准 | 评分办法 | 得分 |
一、组织领导 (40分) | 1.组织领导 | 10 |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指定一名校领导分管。 | 查阅会议记录和学校领导分工文件 | |
2.机构建设 | 10 | 学校设有负责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 | 查阅会议记录和学校决议性文件 | | |
3.职能发挥 | 10 | 师德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专门研究一次。 | 查阅会议记录和学校行事历 | | |
4.部门协同 | 10 |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职责明确,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协调统一。 | 查阅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计划和工作总结 | | |
二、制度保障和条件保障 (80分) | 5.长效机制 | 10 | 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方案和实施举措。 | 查阅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及具体实施举措 | |
6.师德师风学习教育制度 | 10 | 完善师德师风学习教育制度,将师德师风学习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并进行考核。 | 查阅学校师德师风学习教育制度和考核结果。 | | |
7.师德师风考评制度 | 15 | 根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细则和考评方案。 | 查阅学校考评细则和考评方案。 | | |
8.奖惩制度 | 10 | 制定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或细则、教师师德师风表彰或奖励办法。 | 查阅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奖惩办法或细则 | | |
9.民主监督制度 | 10 | 制定健全有效的民主监督制度。 | 查阅学校相关民主监督制度 | | |
10.台账建立和管理制度 | 15 |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台账和整改台账记录及时、客观准确、管理规范、整改到位。 | 查阅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台账和整改台账 | | |
11.经费保障 | 10 |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有专项经费,并纳入学校预算。 | 查阅财务账目及专项经费的去向 | | |
三、师德师风建设(90分) | 12.师德师风学习教育 | 10 | 坚持融师德学习教育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经常开展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江西省教育系统“红包”治理“十不准”》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 查阅培训日程安排、教师学习考勤表、会议记录、教师学习笔记等相关资料 | |
13.师德师风宣传工作 | 15 | 学校校园文化墙、宣传栏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规定、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江西省教育系统“红包”治理“十不准”等相关内容的宣传,设有师德师风监督电话、信箱,并在县级以上媒体有相关宣传报道。 | 查阅相关资料、图片,校园实地考察。 | | |
三、师德师风建设(90分) | 14.师德师风年度考核 | 15 | 根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及本校考评方案和考核细则,每学年末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载入教师档案,上传江西教师教育网中小学(幼儿园)师德考核系统。 | 查阅近三年学校师德考核记录、考核结果、教师档案和师德考核系统等 | |
15.师德师风行为奖惩 | 15 | 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或细则、有偿补课管理制度、师德师风奖励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 查阅学校违反师德处理结果和师德先进的表彰情况,召开教师座谈会 | | |
16.师德师风建设活动 | 15 | 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主题活动),并富有成效。 | 查阅相关师德活动方案、总结、图片资料,召开教师座谈会 | | |
17.民主监督 | 10 | 主动听取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 查阅相关资料、工作记录和图片。 | | |
18.工作检查总结 | 10 | 定期对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监督,及时总结并整改。 | 查阅相关资料和工作记录 | | |
四、工作成效 (90分) | 19.自觉遵纪守法 | 10 | 教职工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 问卷调查、县级教育局结论 | |
20.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 10 | 学校领导班子团结,组织立场坚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 问卷调查、走访调查 | | |
21.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 25 | 教职工熟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 江西省教育系统“红包”治理“十不准”》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并能自觉践行。 | 问卷调查、走访调查、县级教育局结论 | | |
22.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 15 | 对照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指标体系,注重考察学生的品德发展、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 | 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学生及教师 | | |
23.学生对学校师德师风情况的评价 | 10 | 以“满意率×该指标分值”作为该项指标得分。 | 问卷调查或走访调查 | | |
24.家长对学校师德师风情况的评价 | 10 | 以“满意率×该指标分值”作为该项指标得分。 | 问卷调查或走访调查 | | |
25.教师对学校师德师风情况的评价 | 10 | 以“满意率×该指标分值”作为该项指标得分。 | 问卷调查或走访调查 | | |
其他加分 | | 总分 | |
评分说明
一、“创建标准”分为组织领导、制度保障和条件保障、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工作成效四个项目。满分为300分,其中组织领导40分,制度保障80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90分,工作成效90分。
二、各项目指标按照标准客观评分,评分后四舍五入取整作为该项目指标得分。
三、有下列情况出现,可在300分之外附加相应分数(同一单位或个人被多级部门评为先进的,按最高级别计分):
1.近三年被评为文明单位或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国家级8分、省部级6分、地市级4分、县区级2分;
2.近三年在上级的会议上交流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经验:国家级8分、省部级6分、地市级4分、县区级2分;
3.近三年学校有教师被评为“师德标兵”,按被评人数每人加分:国家级8分、省部级6分、地市级4分、县区级2分;
4.师德建设专题研究成果在报刊发表、获奖或被采用(按最高级别计一次):国家级8分、省部级6分、地市级4分、县区级2分。
四、评分等级:
优秀:总分270分及以上;良好:总分240-269分;合格:总分180-239分;不合格:总分180分以下(以上分数均包含附加加分)。自评等级为优秀的学校,才能申报“省级师德师风示范学校”。